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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办公室 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和机关各部门工作关系;拟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,承担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、会议组织、文电处理、信访、信息、调研等工作;负责办公用品、档案、保密、财务、保卫、后勤等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;负责机关人事、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;负责与外单位的联系与协调。
(二)业务股 研究拟定落实科技体制改革、科技发展、科技与经济结合、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、科技中介服务等政策的实施办法;承办新建和调整自然学科研究机构的开发和审核事项;负责科技执法和普法工作;承担县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;负责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;管理全县民营科技企业;承担科技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。 研究全县科技发展战略,组织编制全县中、长期科技发展规划;组织编制县科技攻关计划、科学开发类计划等年度计划;发布科技计划项目目录;负责相关科技计划的技术引进工作;承办国家级和省、市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计划工作和申报、管理工作;负责全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、民营科技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;负责科技统计工作。 组织协调全县科技兴农和农业科技创新工作,组织实施农村与社会发展方面重大科技攻关计划、星火计划,负责全县农业科技示范园(区)的规划和建设,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;组织实施科技扶贫工作;指导涉及人口、资源、环境、卫生等科技工作;推动农村科技进步、成果推广。 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科技攻关计划、产业化项目和科技创新工程;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本县先进技术引进、重大技术改造、重点工程建设进行前期论证。 管理全县科技奖励工作及技术评估、技术经纪、技术市场、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,负责高新技术成果及技术合同认定;负责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(评价)、登记、公报和科技保密工作;制定并组织实施科技成果,推广计划,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。 负责全县防震、抗震和减灾工作。 (三)科普部(科协工作) 广泛联络科技工作者,组织开展联络联谊活动,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,维护科学技术团体的合法权益、为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科学技术团体服务。 拟定科普工作和学术活动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,组织开展科普宣传、科普教育、科普示范和实用技术培训及推广工作;承担县科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和送科技下乡工作;指导科普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;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。 依法监督管理县属科技团体,组织指导开展学术交流活动;负责对申请成立科协社团的审查工作;组织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的评审与表彰;组织开展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、继续教育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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